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1-13 02:49:21
低保核查需要以下证件: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3. 低保证及户主的信用社银行卡;
4. 婚姻状况证明,如结婚证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(如适用);
5. 子女身份证明,包括共同生活子女的身份证、户口本,非共同生活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;
6. 收入证明,如在职人员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,退休人员提供领取退休费的证件,失业人员提供《失业证》或《下岗证》等;
7. 残疾证明,如残疾人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8. 疾病证明,如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;
9. 其他相关证明,如房产证明、社会救济对象领取的定期救济金证明等。
请注意,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